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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杨晗、吴超金)近年来,通城县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6月29日上午8时许,通城县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反映,在五里镇往程凤村方向发现有一只尖嘴巴、长头面的像猴子脸的“怪鸟”受了伤掉落路边。
派出所随即安排民警前往查看,民警用纸箱将这只“怪鸟”装上带到了五里派出所,经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现场辨认,确定这只鸟类为草鸮(xiāo),俗称猴面猫头鹰,属中小型猛禽,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该只草鸮已被送到通城县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妥善救助和悉心照料,待其状况进一步好转,民警将适时将其放归蓝天。
民警提醒:若发现有野生动物不慎受伤或被困,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并实施救助,共同保护野生动物。
草鸮。别称猴面鹰、猴子鹰、白胸草鸮,是草鸮科草鸮属的动物,为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草鸮为夜行性动物,主要以鼠类为食,也捕食鸟类、爬行类、昆虫等,栖息于山地、丘陵和居民区附近的林地、灌木丛,在广西多地均有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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